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化肥、农药种类日益增多,施用技术不断提高,化肥与农药的合理混合使用,可起到提高工效、肥效和药效的目的。
如何科学的实现肥料和农药的混合施用是现代农业发展的趋势。
一、混合使用的原则。农药与肥料混合是个复杂的问题,并非所有的农药和肥料都能任意混合。
农药与化肥混用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混合后不降低肥效和药效如酸性肥料不宜与碱性农药混合使用,另外肥料和农药混合后最好现配现用,避免长时间放置降低肥效和药效。
2、混合后对作物无害如一般高度选择性的除草剂与化肥混合用时不仅对作物无危害,而且能提高除草效能。而部分除草剂如扑草净与液体肥料混用时,就会增大对作物的毒性,故不可混合使用。
3、混合后物理、化学性状稳定某些肥料与农药,如过磷酸钙和除草剂混合后数天无变化,说明两者混合后物理、化学性质均很稳定,是理想的混合剂型。而一些成分复杂、浓度和黏度很不一致的液体肥料,与某些农药混合后会产生盐析等不良反应,故不宜混合。
4、混用前做小范围试验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可先在小范围内进行试验,在证明无不良影响时才能混用。如某些固体肥料和液体农药混合后,会发生某些化学反应,导致降低肥效和药效。
二、不宜混合施用的肥料和农药举例说明。
1、碱性肥料氨水、石灰氮、草木灰等不宜与托布津、井岗霉素、多菌灵、叶蝉散、菊酯类杀虫剂等农药混用,混用会降低药效。
2、碱性农药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不宜与碳酸氢铵、硫酸铵、硝酸铵、氯化铵等铵态氮肥和过磷酸钙等肥料混用,混用会降低肥效。
3、含砷的农药,如砷酸钙、砷酸铝等不能与钾盐、钠盐类化肥混用,会产生可溶性砷而发生药害。
4、化学肥料不能与微生物农药混用。化学肥料挥发性、腐蚀性都很强。若与微生物农药如杀螟杆菌、青虫菌等混用,易杀死微生物,降低防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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